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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0日  点击:[]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下称学会)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高学会〔2021〕13号)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项目结题由学会统一组织成果鉴定,经学会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后,颁发结项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向高教中心以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以下材料:结项报告书、研究报告以及项目成果材料。由高教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学会。

三、延期结项有关说明

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项,请于10月8日前提交延期申请(详见附件2),逾期未提交按撤项处理。

四、结项材料报送

请各负责人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高教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9058228@qq.com。

高教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哲文   电话:029-81369197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行政楼339A办公室


    附件1: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

 

 


 

 

 

 

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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