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教育事业统计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0年12月18日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研引领作用,促进陕西教育事业统计发展,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0]7号)要求和教育事业统计科研计划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普通高等学校、各级各类从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管理单位及研究机构。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

二、选题内容和研究方向

研究选题主要围绕国家和本省关于教育事业统计重大部署及工作目标任务展开。申请者可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选题方向、研究内容,自行拟定课题名称。研究方向和内容立足实际问题解决和理论探索结合,研究成果要能在我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实际应用并发挥关键作用。对于《选题指南》中未涉及的选题方向,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目标,也可自主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鼓励校际单位联合申报。

2.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截止2021年1月1日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4.承担往年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并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前三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发展研究课题。

5.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6.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项目管理

1.立项项目认定为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信息保障专项。

2.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自筹项目两类。陕西省教育统计数据研究中心将对重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3.陕西省教育统计数据研究中心通过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等管理工作,加强对立项项目研究的管理。

4.申报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应注明可衡量的成果形式。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项目资助信息方为本项目成果。

申报及立项程序

申请人认真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信息保障类)申请书(见附件2),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至陕西省教育统计数据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到Email:shujuzx@yeah.net)。

陕西省教育统计数据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项目,由陕西省教育统计数据研究中心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责任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燕超

联系电话:029-62779220

电子邮箱:shujuzx@yeah.net

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西安工程大学行政楼339A室


附件1: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教育事业统计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2021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信息保障类)申请书

陕西省教育统计数据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上一条:关于举行教育事业统计研究培训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闭

版权所有: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 地址:中国·西安·临潼·陕鼓大道58号[7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