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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1日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探索新时代高校办学规律和高质量人才培养内涵,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追赶超越”工作,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拟启动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南

1.中国式现代化与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2.中国特色高等学校评估体系研究

3.地方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研究

4.产教融合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研究

5.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6.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

7.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实践研究

申请人参照上述立项指南设计研究项目在填写申报书时选择重点或一般类型进行申报。选题要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理论意义和切实的实践价值。鼓励有前期研究基础的、有推广实际成效的研究人员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每人最多参加2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2.申报项目有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

3.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申报者申报专项项目优先考虑。

4.项目申报人无未结项的西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

三、申报及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

申请人认真填写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临潼校区行政楼339A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9058228@qq.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1031日。

2.评审立项

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0项进行立项。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项目管理

1.本次拟资助重点项目2项,资助金额8000元;资助一般项目8项,资助金额4000元。

2.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时划拨第一批经费,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再划拨剩余经费。

3.通过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等管理工作,加强对立项项目研究的管理。

4.申报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应注明可衡量的成果形式。结项时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实践成效、学术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西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五、联系方式

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339A办公室

电话:029-81369197

电子邮箱:1029058228@qq.com

联系人:冯哲文 


附件:2023年西安工程大学高教项目申请书.docx

 

 

 

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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