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探索新时代高校办学规律和高质量人才培养内涵,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追赶超越”工作,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拟启动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南
(一)专项项目
1.省属高水平大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研究与实践
(二)一般项目
2.省属高水平大学本科专业招生质量评价与实践
3.省属高水平大学本科专业过程培养质量评价与实践
4.省属高水平大学本科专业实践环节培养质量评价与实践
5.省属高水平大学分专业教师队伍质量评价与实践
6.地方行业高校的特色发展研究
7.信息化背景下的金课建设实践及评价
本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采取主题立项的方式,申请人参照上述立项指南设计研究项目,也可围绕“本科专业动态调整”主题自行设计题目。选题要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理论意义和切实的实践价值。鼓励有前期研究基础的、有推广实际成效的研究人员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每人最多参加2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相应行政级别,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同时需要2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2.申报项目有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每个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3.具有专业评价、专业建设、专业管理研究基础和实践背景的申报者申报专项项目优先考虑。
4.项目申报人无未结项的西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
三、申报及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
申请人认真填写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09月25日。
2.评审立项
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公示,发文公布2021年度获资助高等教育研究立项项目。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项目管理
1.本次拟资助专项项目1项,资助金额50000元。资助一般项目若干项,资助金额8000元。指南中第1-5项的立项项目建设期为1年。第6-7项立项项目建设期为2年。
2.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时划拨50%,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再划拨50%。
3.通过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等管理工作,加强对立项项目研究的管理。
4.申报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应注明可衡量的成果形式。结项时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实践成效、学术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西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指南中第1-5项类项目包含研究成果的应用实施。
5.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相关认定与校级教学项目同等对待。
五、联系方式
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339A办公室
电话:029-62779220
电子邮箱:1029058228@qq.com。
联系人:冯哲文
附件: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
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