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研究新时代高校办学规律和高质量人才培养内涵,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追赶超越”工作、十四五规划和改革发展,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拟启动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南
1.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政策与趋势研究;
2.新时代教育发展的统计测度研究;
3.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4.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研究;
5.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研究。
本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采取主题立项的方式,申请人需参照上述立项指南设计研究项目。选题要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鼓励有前期研究基础的、有推广价值的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每人最多参加2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同时需要2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项目具有理论认知和实践经验。
2.申报项目有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每个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三、申报及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
申请人认真填写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到Email:1029058228@qq.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02日。
联系人:冯哲文(029-62779220),
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339A办公室。
2.评审立项
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公示,发文公布2020年度获资助高等教育研究立项项目。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将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时划拨50%,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再划拨50%。
2.立项项目建设期为2年。
3.通过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等管理工作,加强对立项项目研究的管理。
4.申报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应注明可衡量的成果形式。专著或论文发表须注明项目资助信息方为本项目成果。
5.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相关认定与校级教学项目同等对待。
附件: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
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