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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监测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25日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监测与评估工作,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拟启动2021年度专业监测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南

1.省属高水平大学本科专业监测及动态调整研究与实践

选题要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理论意义和切实的实践价值。鼓励有前期研究基础的、有推广实际成效的研究人员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相应行政级别,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同时需要2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2.申报项目有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每个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3.具有专业评价、专业建设、专业管理研究基础和实践背景的申报者申报专项项目优先考虑。

三、申报及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

申请人认真填写专业监测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0915日。

2.评审立项

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公示。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项目管理

1.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时划拨50%,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再划拨50%。

2.通过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等管理工作,加强对立项项目研究的管理。

3.申报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应注明可衡量的成果形式。结项时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实践成效、学术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西安工程大学专业监测专项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4.专业监测专项研究项目相关认定与校级教学项目同等对待。

五、联系方式

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339A办公室

电话:029-62779220

电子邮箱:1029058228@qq.com。

联系人:冯哲文


附件:2021年度专业监测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



高等教育与质量评估研究中心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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