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是陕西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学会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团结全省高等教育界以及有关方面的力量,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旨为陕西省高等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为持续强化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服务陕西教育事业的职能和力量,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启动陕西省第六届高等教育学会换届工作。按照陕高学会〔2024〕7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理事、会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副会长推荐
学校推荐1名副会长代表。副会长代表人选填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能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自愿加入学会,承认并遵守学会章程,履行相关义务,热爱和支持学会工作;
(3)关心教育事业发展,从事学生教育教学实践、科学研究或管理工作的学校工作负责人;
(4)副会长需具备副校长及其以上职务。
二、理事推荐
学校推荐2名个人理事。申请新一届个人理事需填写附件4、附件5。
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能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自愿加入学会,承认并遵守学会章程,履行相关义务,热爱和支持学会工作;
(3)关心教育事业发展,从事学生教育教学实践、科学研究或管理工作的学校工作负责人;
(4)理事需具备资深教授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三、个人会员推荐
学校推荐4名个人会员。请申请新一届个人会员填写附件4。
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能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自愿加入学会,承认并遵守学会章程,履行相关义务,热爱和支持学会工作;
(3)关心教育事业发展,从事学生教育教学实践、科学研究或管理工作的学校工作负责人;
(4)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者。
请校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副会长、理事、个人会员人选。所有申请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前将附件相关纸质资料一式三份交到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并将电子版上传至邮箱1029058228@qq.com。
高教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哲文
电话:81369197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22-8楼339A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办公室
附件1:陕西省社会社团领导(候选人)报审表
附件2:社会团体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备案表
附件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推荐表
附件4: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附件5: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理事推荐表(个人)
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16日